大连质量认证检查组根据企业申请材料、现场检查情况、产品环境行为检验报告撰写环境标志产品综合评价报告,提交技术委员会审查。认证中心收到技术委员会审查意见后,汇总审查意见,报认证中心总经理批准。
认证中心向认证合格企业颁发环境标志认证证书,组织公告和宣传。获证企业如需标识,可向认证中心订购;如有特殊印制要求,应向认证中心提出申请并备案。年度监督审核每年一次。年度监督检查认证中心根据企业认证证书发放时间,制订年检计划,提前向企业下发年检通知。
企业按合同要求缴纳年度监督管理费,认证中心组成检查组,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工作。现场检查时,对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,由检查组负责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抽样并封样,送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。检查组根据企业材料、检查报告、产品检验报告撰写综合评价报告,报认证中心总经理批准。